有硕士点和博士点学校就可以培养对应专业的硕士和博士,才能授予硕士与博士学位;没有硕士点与博士点无法培养对应专业的硕士和博士,需要挂靠到别的学校或者专业下培养;必须要有硕士点,博士点才能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博士点:
博士点,是指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专业点。教育部官网指出:“从1995年开始,逐步实行新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博士学位授权点是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可以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2] 博士学位授权点包括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博士点。根据《关于进行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05]14号):“申请博士点的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学科目录》的二级学科全称填报”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称《学科目录》)的一级学科填报。 博士点前若不加“一级学科”是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点。2005年,全国共1900多个博士点。
硕士点:
2017年5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加强对本地区内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的统筹指导,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本地区亟需、空白的学位授权点,硕士点增列以应用型硕士为主;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省级学位委员会可不同意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