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专业代码:081002

修学年限:4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相近专业: 土木类  土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铁道工程  智能建造  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  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  城市水系统工程  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  工程软件 

对口职业:

关注

开设课程:传热传质学、工程热力学、工程流体力学、机械原理、电工与电子技术、建筑环境工程、建筑设备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以及建筑设施智能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管理、设备研发、产品营销等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与创新能力,能在设计研究院、工程公司、设备制造企业、管理部门等从事设计、研发、生产、施工、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复合型工程技术应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基础、建筑环境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建筑、机械、自控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接受建筑环境与能源供给系统的工程设计、设备开发与使用、施工组织与安装、系统运行调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的规划、设计、研发、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坚定的追求卓越的态度、强烈的爱国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

2、具有从事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工程领域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等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良好的资源、能源、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服务的意识;

4、掌握扎实的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供给系统工程的公共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5、具有综合运用所学专业技术理论提出解决工程应用的技术方案的能力,并具有解决一般专业工程问题的能力;

6、具有能够参与生产及运行系统的设计以及系统运行和维护能力,具有能够进行产品开发、设计、技术改造的初步能力;

7、具有获取信息和职业发展学习的能力;

8、具有建筑环境控制、能源供给及节能技术工程中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

9、了解有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及法规和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10、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设计和社会实践以及科研训练等形式。实验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及研究性实验3个环节;实习包括金工实习、专业认识实习、生产(运行)实习;设计包括专业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热工流体实验、建筑环境实验、暖通空调实验、能源设备与系统实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