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广告/设计/公关/市场 - 广告
广告设计人员是指从事广告创意、宣传、形象设计的专业人员。
①熟悉并掌握宣传物的内容及相关资料;
②根据广告内容,进行构思、策划和平面、立体形象设计;
③设计广告美术图稿;
④进行广告美术的制作、监督和检查;
⑤研究、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
①美术设计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②获得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设计理念和扎实的美术功底;
③具广告从业经验,具有广告及艺术的感觉;
④具有一定广告设计与方案处理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可独立完成工作。
深圳于2006年3月25日、26日全面启动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广告设计师已被列入深圳市2006年招调工优先、免考工种,凡获得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享受招调工免试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