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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助员

紧急救助员

所属行业:政府/非营利机构 - 非营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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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

紧急救助员是指在人的生命财产受到风灾、水灾、地震等灾害威胁的情况下,从事救助他人、引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活动,以减少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的人员。

工作内容

①单独实施救援工作,也可根据特定的联络网,实施统一救援;

②确定灾情性质、程度及范围等信息,并与有关部门建立通信联络;

③对现场进行初步风险估计,确定危险的可能性,并判断灾情发展变化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连锁灾害;

④采取适当措施抑制灾害的进一步发展;

⑤指导和帮助受难者逃生以及创造避难、逃生条件;

⑥抢救伤员,实施初步医疗救护;

⑦及时沟通和交换信息,并协助治安管理;

⑧安慰受害者,实行心理干预;

⑨完成救援行动后,对灾害事故进行评估,进行其他善后工作;

⑩对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技能的培训,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救援技巧,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等。

工作要求

①参加紧急救助员培训,获得相关证书;

②为人正直,工作细心,责任心强;

③全社会每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来参加此活动。

工作特点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发生的灾害不但类型多、频度高,而且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与其他国家相比也特别严重。我国每年有120多万起灾害发生,有十几万人死亡,有700多万人伤残,受直接影响的有6亿人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虽然有消防和医疗救护等相关的专业人员,但目前面对更多的灾害,救援体制中缺乏专业的综合救助人员,难以满足国家对灾害救助的需要。

小贴士

许多国家在紧急救援体系中有类似于紧急救助员的职业。如日本称为特别救助员,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称为职业救援人员,而我国香港特区称为民众安全服务员。从许多国家的救援体制来看,尽管称谓不同,但类似于紧急救助员的职业普遍存在,并受到公众的高度信任。专家预计今后从事该职业专兼职人员将达数十万人之多,其中仅工作在各省市紧急救援中心的专职人员就有近2万人。从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趋势和人们对生命安全观念的转变来看,社会迫切需要一批具有综合的救援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以保证灾害发生时,能够限制灾害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