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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4113013070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236号

六、招收专业、层次、学制及收费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始建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有卧龙校区、学府校区两个校区。

学校连续六年年检优秀,是省域“双高”校建设单位,教育部指定的京津冀“结对子”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团中央“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示范团;具有国家级骨干专业;获多项国家级、省级教学能力大赛奖,多项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多项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奖、“挑战杯”特等奖,设立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室,获“李保国志愿服务省级先锋队”。两次获批河北“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两轮“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通过验收,承担了河北“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37项“提质培优”建设项目;是河北省首批“依法治校、诚信办学”示范性院校,河北省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学校、河北省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2024年开设有65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1.财经商贸大类: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大数据与审计、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供应链运营。

2.电子与信息大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工业软件开发技术。

3.医药卫生大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护理、护理(智慧康养方向)、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健康管理、助产。

4.交通运输大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民航运输服务(商务服务方向)、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教育与体育大类:学前教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6.旅游大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旅游技术应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7.土木建筑大类: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室内设计。

8.文化艺术大类: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

9.新闻传播类: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传播与策划、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10.装备制造大类: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

11.农林牧渔大类:园林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制三年。

住宿费:

卧龙校区:七人间1500元/生/年;六人间2200元/生/年(独立卫浴);双人间4000元/生/年、4200元/生/年、4500元/生/年;单人间5000元/生/年、5200元/生/年。

学府校区:七人间1500元/生/年,四人间2200元/生/年。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3.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最后当还有专业未录满时,则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依分数进行适当调剂。对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如出现同分考生,按语数外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并安排专业。

4.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继续参加二志愿征集。

5.男、女生比例不限。

6.考生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不要求口试。

7.对考生身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最新规定。

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民航运输服务(商务服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九、奖励政策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对于勤奋好学,家庭贫困的同学,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每人每年22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30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4400元)。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0311-82286661,82286662,82286663

传真:0311-85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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