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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职业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职业大学(Xinji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4138(国标代码)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新疆职业大学分四个校区

        北京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路1075号)

        喀什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973号)

        友好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413号)

        巴州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巴州路14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学校邀请中学教师、考生家长巡视、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审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二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本校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生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民航乘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第三年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第十六条   特殊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一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前提下,通过“绿色通道”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学校网址: http://www.xjvu.edu.cn

咨询电话:(0991)3785349

监督电话:(0991)3785320

 

附件: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普通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1

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标准(元)
备注
1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3480

2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3480

3
530605
市场营销
3
3480

4
530701
电子商务
3
3480

5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3480

6
590101
社会工作
3
3480

7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3
3480

8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
3
5000

9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鉴定)
3
5000

10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设计)
3
5500

11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艺术
3
5500

12
550123
首饰设计与工艺
艺术
3
5500

13
560205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3480

14
560215
传播与策划
3
3960

15
580401
法律事务
3
3480

16
590401
现代文秘(涉外秘书)
3
4200

17
570102K
学前教育
3
3480

18
570106K
小学英语教育
3
4200

19
570201
商务英语
3
4200

20
570203
旅游英语
3
4200

21
570210
应用俄语
3
4200

22
43010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理科
3
3960

23
460704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理科
3
3960

24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3
3960

25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理科
3
3960

26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3
3960

27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3
3960

28
500212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3
3960

29
500409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理科
3
5500/11600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第三学年学费11600元
3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960

31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室内设计)
3
3960

32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构建)
3
3960

33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安防)
3
3960

34
510203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软件开发)
3
3960

35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3960

36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
3960

37
500405
空中乘务
3
9000

38
500405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
3
3480

39
500406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3
3960

40
540101
旅游管理
3
3480

41
540102
导游
3
3960

42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3480

43
540107
民宿管理与运营
3
3480

44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3480

45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
3
3960

46
540201
餐饮智能管理
3
3480

47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
3
3960

48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
3
3960

49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3
3960

50
450201
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理科
3
3960

51
450203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理科
3
3960

52
450204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理科
3
3960

53
450402
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
理科
3
3960

54
430102
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
理科
3
3960

55
430108
供用电技术
理科
3
3960

56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理科
3
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