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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含分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10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官塘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文苑校区)
6.学校网站:http://www.lzzy.edu.cn
7.招生网站: http://zsc.lzzy.edu.cn
8.咨询电话:0772—3156666、3133622(传真)
9.监督电话:0772—3156485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具备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含高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全国首批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院校。
学校现有社湾、官塘和文苑三个校区,设9个二级学院,共54个专业。其中,现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6个,“创新行动计划”国家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1+X”证书制度试点2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教学成果7项;国家级教材建设一等奖1项;主持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备选库)建设1个,参与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6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5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3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6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1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4个;自治区精品课程27门,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是全区装备制造大类实训条件最为先进、功能最为齐全的高职院校。
学校教职工1000余人,是广西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生1.6万余人,学校毕业生75%以上在广西就业,60%以上在柳州本地就业,为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学校连续22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三)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理工类专业。
(四)“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测试成绩及附加分排位,从高到底录取。(专业面试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
第七条  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投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第八条  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一)成绩构成
1.高职单招总成绩
高职单招综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附加分组成。即报考我校的单招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 + 文化素质成绩(10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30%) + 附加分。
(1)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标准化答题方式,以实际测试分数计算。
(2)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信息10门科目原始分成绩之和×30%。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总成绩
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3.附加分
(1)高职单招附加分项目
序号
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根据2023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不需要考生再提供证明材料。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10分
1.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申报网站系统申请附加分;
2.上传证书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附加分项目
序号
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根据2023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不需要考生再提供证明材料。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10分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申报级上传证明材料;
1.退役士兵上传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
2.技能竞赛考生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
3.只认可考生在2020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5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20分
6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10分
4.附加分说明
(1)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
(2)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总分。
5.附加分公示
经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3年4月18至4月28日在联合测试网站及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6.成绩查询:参加分类招生的考生可于2023年4月30日以后,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lzzy.edu.cn查询本人成绩。
(二)录检阅档顺序
第一梯队:录检获得“免试生”资格(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简章)的考生档案。
第二梯队:录检获得“艺体特长生”资格(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简章)的考生档案。
第三梯队:根据剩余专业计划依次录检其他考生档案
(三)录取原则(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我校继续贯彻“多元化”录取原则,根据专业特殊性分别设置两个院校代码,录取原则如下:
1.我校高职单招、高职对口采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即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上,按“志愿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配专业;对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上,进行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2.获得“免试生”资格和“艺体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录取成绩排位高的考生,再录取成绩排位低的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3.我校对“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单列院校代码,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录取成绩排位高的考生,再录取成绩排位低的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4.不参加联合测试或者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备案和录取(“免试生”除外)。   
5.“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7.单招录取原则:除录取原则“1—6”条外,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还应遵循如下原则。
(1)如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先按文化素质总成绩,再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位。若文化素质总成绩相同,则按科目成绩排序: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学考成绩-生物-化学-信息。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缺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获得广西高考报名资格的外省学籍考生学业水平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8.对口录取原则:除录取原则“1—6”条外,我校对口招生录取还应遵循如下原则。
(1)如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先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位。若文化基础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科目成绩排序:语文-数学-英语。
(2)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其中,“2+3”考生须经我校备案时注明“2+3”,并由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无备案将视同为普通对口中职考生。
(3)“2+3”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首先填报“高职对口直升批”,且所填报的专业为“中高职衔接”专业或专业群的专业,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同时可填报“高职对口普通批”志愿,按普通批考生原则录取。
(4)普通批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院校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同批次其他专业,若考生未勾选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5)对于填了“服从院校专业调剂”,但没有填报中职办学点专业志愿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不将考生调剂录入办学点相关专业。
第九条  其它原则
1.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政策(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2.我校注重“艺体特长生”录取,对符合条件的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高职考生实行单列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职招生计划的8%。 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区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并取得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的考生。(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3.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4.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单独、对口招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四章 特殊专业要求
第十一条  关于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报考基本条件: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
●空中乘务专业: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5cm。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3.体重范围(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4.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5.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7.除此之外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要求。
第十二条  申报我校“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专业面试,具体面试要求、时间、地点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c.lzzy.edu.cn查看。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外在形象、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口语表达、自我控制能力等。
第十三条  我校部分专业(具体如下表)因专业性质、特殊工种和行业等限制,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电设备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工业设计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工业互联网应用
模具设计与制造
数控技术

第五章 收、退费说明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五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
第六章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第十六条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简章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一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简章由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