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868 | |
三、校址 |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四号大街16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 学生毕业后由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等,下达招生任务,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宣传、网上录取,检查招生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招生相关的其它日常工作。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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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相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2.根据相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3.浙江考生要满足专业选考要求。选考科目范围有限定的专业,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详见官方网站公布的《2022年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范围》。 4.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段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5.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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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会展策划与管理、应用日语专业为13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为14800元; 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专业为15500元; 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16000元; 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为16500元。 |
住宿费 标准 | 15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设立贫困生资助基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和其他各类资助。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877105。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网:https://www.zjyyc.com/zszb/ 电话:0571-86911032、86877189 传真:0571-86910710 | |
十七、其他须知 | 无 |